人身保险利益原则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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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阳,李姗.人身保险利益原则分析[J].绵阳经济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20(3):7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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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阳 李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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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合同不为投保人的利益而存在,仅仅为被保险人的利益而存在,在此情况下,仍然强调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没有现实性,也不合理,特别是,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时,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保险利益的丧失情况十分复杂,被保险人因为保险合同享有的利益不能因为投保人丧失保险利益而受影响。笔者根据具体案例,结合我国立法现状及国际通行做未能,对此作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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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身保险 保险利益 投保人 被保险人 保险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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