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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机与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与电子政务
引用本文:刘稚.契机与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与电子政务[J].信息化建设,2009(8):28-29.
作者姓名:刘稚
作者单位:新疆自治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摘    要:2007年4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和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确立了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制度等。《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龙头的政务公开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关 键 词:政府信息  信息公开  保障制度  电子政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条例》  政务公开工作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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