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机与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与电子政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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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稚.契机与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与电子政务[J].信息化建设,2009(8):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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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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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自治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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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4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和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确立了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制度等。《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龙头的政务公开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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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信息 信息公开 保障制度 电子政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条例》 政务公开工作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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