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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和谐社会城管执法新形象的树立
引用本文:侯乃萍,李黎明.试论和谐社会城管执法新形象的树立[J].科技资讯,2008(1):145-146.
作者姓名:侯乃萍  李黎明
作者单位:1. 兴城市委党校,辽宁兴城,125105
2.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政法系,辽宁葫芦岛,125000
摘    要:城市管理是城市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一种具体手段或者途径,对于建构和谐社会、建设宜居城市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城管执法是一个极具复杂性的领域,它涉及社会生活和生产的各个层面,影响范围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有着十分直接且紧密的联系。本文在充分认识树立城管执法形象意义的基础上,探讨了树立城管执法新形象的途径。

关 键 词:和谐社会  城管执法  形象
文章编号:1672-3791(2008)01(a)-01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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