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言民族性与社会性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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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爱英,王培英.论语言民族性与社会性的关系[J].中央民族学院学报,2002,29(1):133-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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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爱英 王培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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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北京100094 [2]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处,北京10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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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中国在语言文字立法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面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在加强语言文字立法工作时,应当正确处理有关的民族关系问题;要坚持各民族语言文字平等原则;要依据宪法规定,坚持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要依法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执行职务时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权利;要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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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语言文字 立法 民族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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