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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邓小平对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杰出贡献
引用本文:刘书文.试论邓小平对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杰出贡献[J].井冈山学院学报,1999(2).
作者姓名:刘书文
作者单位:吉安师专政法系!343009
摘    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了一系列的精辟论述,第一个提出坚持发展民主和法制是我们党和国家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阐述了法制在社会主义现代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出实现法治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为依法治国确立了明确的指导思想;阐述了民主与法制的关系,指出两者必须紧密结合,同步发展;深刻地阐明了法制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创造性地提出了“两手抓”的想,最后,完整地提出了指导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

关 键 词:邓小平  民主  法制  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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