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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盟自由贸易区:落后地区的融合
引用本文:刘小雪.南盟自由贸易区:落后地区的融合[J].世界知识,2004(3).
作者姓名:刘小雪
摘    要:1997年南盟第九届首脑会议提出南盟自由贸易区(SAFTA)必须在2001年年底正式成立,然而到2001年结束,连有关南盟自由贸易区的条约草案都还没有拟定出来。于是,2002年第十一届首脑会议又提出必须在2002年年底之前完成南盟自由贸易框架协议的拟定工作,但目标仍然没有达到。一拖再拖之后,这份协议最终于2003年年底之前完成,并获得了参加第十二届南亚峰会的各国领导人一致批准。从协议的内容上看,很多方面它是参照了世界其他地方的自由贸易区、特别是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的经验,包括将地区内的国家分为发展中国家和欠发展国家两类,按照不同的时间表实现区内贸易自由化: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自条约生效之日(2006年1月1日生效)起的7年中,将现有关税水平降至0~5%,孟加拉、尼泊尔、不丹和马尔代夫则在条约生效后的十年内将关税降至前者相同的水平。作为世界上最贫穷的地区之一,住着将近1/4的世界人口,还有两个积50年宿怨的敌对核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构想,从最初只是少数人脑海中的想像之物,到最终落实于条约文本之上,真可谓是一件值得祝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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