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直销立法之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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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涌,李俊佳.中国直销立法之痛[J].当代地方科技,2008(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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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涌 李俊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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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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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政府从事经济管制活动,主要采取两种基本管制方式:一是对管制对象进行形式上的而非实质上的定义;二是对于管制对象归属的行业制定严厉的准入制度。由此导致的结果是当一种恶性的经济活动被管制时,一种形式相近却本质不同的良性经济生活也会被随之打击甚至消失。《直销管理条例》中,形式主义定义和准入制的管制方式再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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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直销立法 《直销管理条例》 经济管制 中国 管制方式 准入制度 经济活动 经济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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