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郭沫若对韩非研究的失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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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舜.论郭沫若对韩非研究的失误[J].许昌师专学报,1999,18(1):9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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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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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郭沫若对君主执“术”的控制对象-“潜御群臣”--扩大为“驾驭臣民”,离开了韩非的本意;而韩非的“术”控理论稳定而成熟,旨在“法”“术”结合,整饬吏治。郭对《难势》的批判,将原作“抱法处势”的概念换作“任法用术”;该篇“复应之日”是韩非法治理论的精髓,主张“法”,“势”结合,论证法治胜于贤治,又不否定肾治,郭称其为“诡辨”,输于学理。郭据《定法》称韩非为“法术家”,但据《难势》韩非还主张“法”,“势”结合,他是主张“法”“术”“势”结合而以“法”为核心的法家。郭有时直接贬韩非为“术家”,“偏恶引起偏失”。韩非对“法”的研究有“纵失”和“横失”,玉有石璞,其来有自。对原作的发掘,尚须艰苦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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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郭沫若 韩非研究 “术“ “势“ “法“ 法家 吏治 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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