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郭沫若对韩非研究的失误
引用本文:黄舜.论郭沫若对韩非研究的失误[J].许昌师专学报,1999,18(1):91-96.
作者姓名:黄舜
摘    要:郭沫若对君主执“术”的控制对象-“潜御群臣”--扩大为“驾驭臣民”,离开了韩非的本意;而韩非的“术”控理论稳定而成熟,旨在“法”“术”结合,整饬吏治。郭对《难势》的批判,将原作“抱法处势”的概念换作“任法用术”;该篇“复应之日”是韩非法治理论的精髓,主张“法”,“势”结合,论证法治胜于贤治,又不否定肾治,郭称其为“诡辨”,输于学理。郭据《定法》称韩非为“法术家”,但据《难势》韩非还主张“法”,“势”结合,他是主张“法”“术”“势”结合而以“法”为核心的法家。郭有时直接贬韩非为“术家”,“偏恶引起偏失”。韩非对“法”的研究有“纵失”和“横失”,玉有石璞,其来有自。对原作的发掘,尚须艰苦工夫。

关 键 词:郭沫若  韩非研究  “术“  “势“  “法“  法家  吏治  法治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