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律师执业豁免权 |
| |
引用本文: | 余蓝.论律师执业豁免权[J].青年科学,2009(3). |
| |
作者姓名: | 余蓝 |
| |
作者单位: | 中南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律师的权利,是律师依法独立执业的基本保障,也是一个国家法制文明的表现形式。为了使律师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世界各国的立法都赋予了律师正当而充分的执业权利。我国在2007年10月新修订的《律师法》也对律师的执业权利进行了充实,增加了律师的执业豁免权内容。这是一个可喜的进步。而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我国的律师执业现状以及《刑法》306条的存在所带来的弊端。本文从我国律师的执业豁免权入手,对我国的律师执业问题及完善进行了阐述。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