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调解制度的均衡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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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书占.行政诉讼中调解制度的均衡论[J].中州大学学报,2011,28(1):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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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书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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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舒展律师事务所,郑州,4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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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是否应该把调解制度引入到行政诉讼中,离不开中国的国情。应当以历史的、法律的、政治的、实践的思维和眼光,展示和阐明行政诉讼中调解制度的均衡论。如何保障公权力不被任意处分,是研究是否应该把调解制度引入到行政诉讼中的一个立足点。是否应该把调解制度引入到行政诉讼中,还要看这种引入是否与行政诉讼法的目的和任务相违背。行政诉讼法引入调解制度的观点与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政方针是一致的。法律的制定和修改,要考量成本的投入和效益的产出。是否应该把调解制度引入到行政诉讼中,要均衡引入的利与弊。调解制度引入到行政诉讼中,产生的利益更大一些,可以引入。调解制度在行政诉讼发展中既要均衡又要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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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诉讼 调解制度 均衡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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