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BOT投资方式的法律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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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永平.论BOT投资方式的法律特征[J].吉安师专学报,1999,20(1):48-5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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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永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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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BOT投资方式的法律特征表现在如下方面:一BOT投资方式是一种新型的特许协议 ,不同于一般契约,必须事先经立法授 权的行政机关批准,或须提交立法机关审批。二BO体现了国际项目垡的法律要求;三BOT体现了“两权分离”-基础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四其法律关系特点是:投资主体一方为主权国家的政府,他方为外国国民或公司,企业,客体是专于国家所有和经营的公共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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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BOT投资方式 法律特征 特许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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