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农业科技成果可以通过专利实施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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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民海
,韩晓林
,乌耀文.哪些农业科技成果可以通过专利实施保护[J].科技信息,19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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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民海 韩晓林 乌耀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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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专利法明确规定,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而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了确定专利所保护的技术领域,一方面在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分别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下了定义,另一方面又在专利法中排除了不予保护的内容。就农业而言,专利法第25条规定,对动物和植物品种不授予专利权,但对其产品的生产方法,则可以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结合国际专利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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