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美国国会(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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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樊体宁.闲话美国国会(二)[J].世界知识,198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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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樊体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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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参议员的礼貌”美国宪法规定,政府高级官员、武装部队高级将领、大使、法官等的任命都由总统提名,但须得到参议院的认可。每年由总统提名并经参议院批准的官员多达65000名。在这种总统任命制度下,盛行一种惯例,日“参议员的礼貌”。就是说,如果来自某州的参议员与总统属于同一政党,那么,总统应该懂得一种“礼貌”,即当他提名来自该州的人士出任要职时,须与该参议员事先磋商,获致认可。参议员拥有的这种特权虽没有成文规定,却是参议院全体公认的准则,参议员个个熟稔此道。如果总统对此有所怠慢和违逆,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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