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离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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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敬群.谈离婚标准[J].科技咨询导报,2007(29):199-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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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敬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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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大连分公司 辽宁大连116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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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仍坚持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这种标准欠缺科学性,应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改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这样做更能充分反映离婚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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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离婚标准 感情破裂 婚姻关系 |
文章编号: | 1673-0534(2007)10(b)-019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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