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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合资——小微亏集体企业改制的一种形式
引用本文:李勃,顾剑球,季余冠.公私合资——小微亏集体企业改制的一种形式[J].苏南科技开发,1994(9).
作者姓名:李勃  顾剑球  季余冠
摘    要:去年以来,太仓市岳王镇在推行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注重从企业的实际出发,对面广量大的小、微、亏集体企业,探求新的形式,闯出了"公私合资"的新模式。目前,全镇已有这类企业12家(镇办3家,村办9家),形成资产总额2915万元(占全镇企业资产总额的10%),其中吸纳个人资本1109万元(占这类企业总资产的37.6%)。据1994年1-5月统计,12个企业,11个盈利,利润总额达160多万元,占全镇盈利企业利润总额的31%。最近,还以这类企业为基础,与外商谈成合资项目2只,吸收外资120万美元,成为岳王经济新的生长点。"公私合资",就是镇、村集体以原有企业的厂房、设备、场地和部分现金为投入,大胆吸收本地和外地的私人资本和技术,组成新的经济联合体,坚持集体企业的性质,全权委托私方经营,私方对集体"反承包",采用定额上交或按出资比例分成的办法,进行利益分配。在具体实施中他们主要抓了以下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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