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偿还请求权研究——我国《票据法》第18条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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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凌雯.利益偿还请求权研究——我国《票据法》第18条评析[J].当代地方科技,2012(14):3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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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凌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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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20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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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因保全措施不当或因时效经过而丧失票据权利,法律旨在迅速了结票据关系、贯彻商事行为之效率原则,非使当事人因此而得到额外之利益,故特设利益偿还请求权,以资平衡,此项请求性质上应属不当得利。利益系指票据债务人基于原因关系和资金关系所得到的利益,且适用普通民事诉讼两年的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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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利益偿还请求权 票据权利 不当得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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