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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偿还请求权研究——我国《票据法》第18条评析
引用本文:凌雯.利益偿还请求权研究——我国《票据法》第18条评析[J].当代地方科技,2012(14):36-37.
作者姓名:凌雯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200042
摘    要:因保全措施不当或因时效经过而丧失票据权利,法律旨在迅速了结票据关系、贯彻商事行为之效率原则,非使当事人因此而得到额外之利益,故特设利益偿还请求权,以资平衡,此项请求性质上应属不当得利。利益系指票据债务人基于原因关系和资金关系所得到的利益,且适用普通民事诉讼两年的时效期间。

关 键 词:利益偿还请求权  票据权利  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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