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益权信托制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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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杰山.股权收益权信托制度研究[J].晋中学院学报,2015(2):70-7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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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杰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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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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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股权收益权信托作为一种信托类型具备了信托基本要素:信托当事人、信托财产、信托目的。股权收益权信托主要涉及信托法律关系、股权法律关系,质押担保等物权法律关系,还涉及当事人各方与相关金融监管部门、股权登记部门、物权担保登记等行政法律关系。股权收益权作为一种信托财产类型只有在登记后才能达到公示效果,并获得信托财产的独立属性,但在实践中由于我国登记制度不健全,股权收益权信托登记像其他信托登记一样困难重重。由于无法律明确规定,股权收益权信托各方当事人可自由协商收益途径及退出途径,这可能存在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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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股权收益权信托 信托登记 信托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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