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保护世界遗产与培育民族精神
引用本文:宋才发.论保护世界遗产与培育民族精神[J].中央民族学院学报,2005,32(1):92-98.
作者姓名:宋才发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1
摘    要:2004年6月在我国苏州举行的第2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对“凯恩斯决定”做了新的修订,形成了世界遗产保护的“苏州决定”。中国于1985年加入《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我国被批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遗产已达30处。但是,某些急功近利的“申遗”动机和做法不可取,不能让“世界遗产”变成“世界遗憾”,要以“可持续利用”和法制化管理应对保护难题。而弘扬民族精神是世界遗产保护的价值目标所在。

关 键 词:中华民族  民族精神  世界遗产  可持续利用  依法保护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