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应按率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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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余芬.土地增值税应按率征收[J].科技信息,2009(13):370-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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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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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珠江房地产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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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税收政策的复杂性及中国企业的税负之重在全世界皆位前列。税收政策从来就是政府用来调控经济的常用及有效手段。我国土地增值税从1993年政策出台.1995年真正实施。实行过程历经免预征、免征、定率征收的方式,在房地产“暴利”论的经济大潮中在各地重新拉开全面清算的大旗,加大清算力度。要清算了,对于成本怎样扣除,不同期间如何分摊,政策如何理解与衔接,是存在于实操中的若干重要问题。政府每一年都出台一个或几个相关的法规。以期法规更清晰化和具实操性。但法规的宣传力度、各级执法人员的理解误差、专业水平,以及各地政府对于此税种的干涉程度。令不同地区出现不同的执行情况。而税务局在法规执行中所处的权威地位,也极大地影响了法规的执行。本文运用比较法.综合分析多个相关的法规条款,结合定率征收与清算方法的利弊。并结合本人实际工作经验,得出:土地增值税定率征收是最合适的,不但节省人力、物力、财力,而且加快了税款入库,减少弄虚作假,更重要的是向税收简化的方向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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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增值税 定率 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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