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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示范专业 推动高职发展
引用本文:李德明.建设示范专业 推动高职发展[J].中州大学学报,2000(Z1).
作者姓名:李德明
作者单位:中州大学
摘    要:《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方针。国家教委在1995年先后发了12号文件和15号文件,明确了职业大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并对职业大学改革和建设提出了基本要求和措施。《职业教育法》从法律上对职业教育的地位、作用、体系结构、方针原则、办学职责、管理体制和投资渠道等方面作了原则规定,不但为发展职业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据,而且为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现在全国有职业大学88所,试办高职的高专57所,试办高职的成人高校45所,试办高职的中专10所,加上一批民办高校,形成了五路大军办高职骨干力量的职业大学来说,是鞭策,是促进,同时也是机遇。十多年来,我们对职业教育进行很多探讨、研究,设置了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专业,培养了一批实用复合型人才。但是由于社会偏见、政策不配套等种种原因,我们的办学模式距离真正的高等职业教育还相距甚远,还面临着许多实际困难和问题。从1996年学校决定在申办示范性职业大学的同时,试办示范性高职专业,以便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大投入,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以推动全校进行高职改革的进程。为此,我们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树立办好高职教育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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