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删除”规则的司法适用争议及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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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方方,周梦园.“通知-删除”规则的司法适用争议及完善[J].河南科技,2023(2):122-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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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方方 周梦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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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原工学院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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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21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人工智能背景下网络平台的版权过滤义务研究”(2021BFX040)阶段性成果;;2023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软科学)项目“知识产权对外转让的国家安全规制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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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的】分析我国著作权网络侵权案件中适用“通知-删除”规则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以促进网络著作权的保护。【方法】从“中国裁判文书网”筛选相关51个案例作为研究对象,对“通知-删除”规则在这些案件中的适用情况进行整理、总结。【结果】尽管“通知-删除”规则是处理著作权网络侵权问题的主要规则,但仍然存在适用主体标准不清、有效通知要件不明、必要措施限度不清和对重复侵权适用不灵等问题。【结论】我国可以通过以“服务和控制”为基础确定适用主体、从“形式和实质”两方面明确有效通知、以“目的和限度”为基础设定必要措施和鼓励以“自愿”为基础的过滤措施等方面来完善“通知-删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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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网络著作权 “通知-删除”规则 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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