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再就业工程及其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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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仲蓓,孙婧.评再就业工程及其实施[J].华东科技,1997(10):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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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仲蓓 孙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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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再就业工程实施的背景 再就业工程的产生和我国现阶段矛盾突出的劳动力供需关系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原有的“高就业低工资”就业原则和统分统配的就业机制作用下沉淀于国有企业的富余人员或是滞留在企业中,或是由于企业的破产和精简机构而被剥离出来,成为失业者。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我国城镇公开失业人数1992年为370万人,1993年为420万人,1994年为500万人,分别占当年城镇就业人数与失业人数总和的2.4%、2.6%和3%。城镇失业率呈连年上升态势,并且还未包括国有企业1000多万已下岗、半下岗和待下岗以及500多万不能正常领取工资的生活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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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再就业工程 就业 失业人员 就业形式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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