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缔约过失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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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班玮琦.论缔约过失责任[J].科技信息,2012(14):5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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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班玮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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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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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合同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致使另一方的利益受损,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根本区别在于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缔约过程中而不是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作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补充,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以受害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为限,以赔偿损失为主要责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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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缔约过失责任 诚实信用 先合同义务 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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