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学生医学道德教育的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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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荣政,许楚娟.对医学生医学道德教育的认识[J].江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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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荣政 许楚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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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市职工医学院社科部医学伦理教研室
(陈荣政),武汉市职工医学院附属医院儿科(许楚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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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培养良好的道德,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对全体社会成员的要求。邓小平同志在1982年就指出:“搞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主要是使我们的各族人民都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人民。”后来他又把它归纳为“四有”,即“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也表述了对公民社会公德的要求,即我们常说的“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道德产生于人们的社会生活,道德的作用在于协调和规范人们的行为,以符合共同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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