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制度重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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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道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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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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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法院调解制度在"定纷止争",处理民事纠纷方面作用显著。法院调解制度作为"东方经验"也是世界其他国家纷纷效仿的对象。但现行法院调解制度存在"法官中立性不足"、"当事人意思自治受限制"、"调解协议约束力差"等诸方面的不足,现行法院调解制度各种弊端的来源概括而言就是"调审合一"模式。要使法院调解制度在纠纷解决中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必须对现行法院调解模式进行改革。我国应当废除当前的"调审合一模式",建立一种"调审分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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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院调解 调审合一 调审分离 制度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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