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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科技企业产权界定的四项原则
引用本文:易露荷.民营科技企业产权界定的四项原则[J].东莞科技,2003(7):29-29.
作者姓名:易露荷
摘    要:应根据创立企业的最初资金来源,把民营科技企业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个人投资创立的,只是挂靠在某一单位或把某单位作为主管部门,如果该企业的业务范围与挂靠单位或主管部门的性质无关,就应完全确定个人的所有者地位;如果的业务范围与挂靠单位或主管部门的性质有关,考虑到挂靠单位或主管部门也是一种无形资产。

关 键 词:民营科技企业  产权界定  业务范围  税收产权  资金来源  投资者  创业者  资产积累过程  高新技术企业  产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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