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性骚扰的类型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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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骆东平.论性骚扰的类型划分[J].湖北三峡学院学报,2009(5):7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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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骆东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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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三峡大学政法学院,湖北宜昌443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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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性骚扰纠纷解决制度研究”(08CFX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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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性骚扰的类型划分实际上反映着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于性骚扰本质的认识,也是其法律尤其是民事诉讼法中规制性骚扰的基础。交换利益型性骚扰与敌意工作环境性骚扰两种类型的划分实际上是以将性骚扰的本质界定为性别歧视为背景的,这种类型的划分影响了很多西方国家对性骚扰的类型划分,但这种分类不适合中国,这主要源于中西方社会对于性骚扰的认识的差异。中国应该将性骚扰分为权力型性骚扰与平权型性骚扰,这一分类将有利于中国语境下性骚扰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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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性骚扰 类型 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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