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足理由律及其与矛盾律的关系——从笛卡尔、斯宾诺莎到莱布尼茨 |
| |
引用本文: | 朱新春.充足理由律及其与矛盾律的关系——从笛卡尔、斯宾诺莎到莱布尼茨[J].温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31(5). |
| |
作者姓名: | 朱新春 |
| |
作者单位: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安徽合肥,230036 |
| |
摘 要: | 笛卡尔和斯宾诺莎虽然把矛盾律作为最高思维法则,但实际上已经在矛盾律的框架内使用了充足理由律.而莱布尼茨发现仅靠矛盾律作为推理基础是不够的,于是他明确提出了充足理由律,并把它放到与矛盾律同等重要的位置,甚至更重视充足理由律.在实际应用中,莱布尼茨辩证地处理二者的关系:充足理由律的内涵更丰富,包含着矛盾律;矛盾律依然是观念世界的基本法则,同时也是充足理由律应用的前提和逻辑基础;二者对有些命题而言都是适用的.
|
关 键 词: | 莱布尼茨 充足理由律 矛盾律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