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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综合农业区划若干问题初探——以安徽省为例
引用本文:方觉曙.省级综合农业区划若干问题初探——以安徽省为例[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84(1).
作者姓名:方觉曙
摘    要:省级综合农业区划,是综合农业区划体系的中心环节。它与其它各级农业区划虽有共同点,但亦有差别(即有其本身的特点)。而认识这些差别是非常重要的。本文以安徽省为例,试图对省级综合农业区划的特点、划分的原则(即依据)以及划区的指标等问题作初步论述。一、省级综合农业区划的特点综合农业区划,客观存在着一个自上而下的等级系统,包括全国—省—县三级或全国—省—地区——县四级。目前,全国大多数省(区)不搞地区级农业区划,因此,一般只划分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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