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新《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冲突及解决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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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严永乐.论我国新《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冲突及解决路径[J].科技信息,2011(4):8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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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严永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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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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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6月1日施行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虽完善了刑事诉讼程序中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权利的内容,但与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律师执业的规定存在着冲突,以致《律师法》施行后并未真正得到贯彻落实,执行机关亦多是选择性执法,甚至,学术界与实务界对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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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法 律师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犯罪嫌疑人 辩护律师 性冲突 律师会见权 调查取证权 侦查机关 立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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