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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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聂晶.试论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J].青年科学,20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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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聂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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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安欧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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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多数国家学者认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复合而成的。其中,共有部分是重要的部分,涉及到共有部分的界定和性质、区分所有者对共有部分的使用和限制、共同费用的负担等问题。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结构中,专有权占主导地位,共有权居从属地位。因此,在区分所有建筑物上,区分所有人取得了专用权,便当然取得共有权。最后,笔者针对我国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立法上的不足,提出了自己粗浅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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