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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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铃敏.浅论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改革[J].当代地方科技,2010(11):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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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铃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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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法学院,61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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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国的检察院长期享有对部分刑事案件的侦查权,其中包括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的案件。对于检察院的自侦案件,长期缺乏必要的制度性限制。本文拟从检察院自侦案件的体制,现状和缺陷,提出内部优化和将自侦案件从检察院分离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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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机关 自侦案件 改革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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