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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污染民事赔偿的归责原则
引用本文:黄利群.论环境污染民事赔偿的归责原则[J].科技信息,2005(8):35-36.
作者姓名:黄利群
作者单位:山东君义达律师事务所
摘    要: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大批新型工业涌现,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为各国所重视,各国在加强环境保护的同时,都不约而同地在立法上规定了排污单位的民事责任。而在对民事责任的承担上是适用“无过错责任”还是“过错责任”,做法不一,笔者认为对环境污染的赔偿责任应当实行相对无过错责任原则。


Principal of Civil Damage of Environment Pollut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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