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态环境建设”提法的再评论(第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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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嵩龄.关于“生态环境建设”提法的再评论(第一部分)[J].科技术语研究,2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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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嵩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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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 100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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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章根据构词法、国际共识和中国实践,再次讨论"生态环境建设"提法,并认为:"生态环境"不应成为环境领域和生态领域的术语;"生态"与"环境"的具体含义应视其用于生态学抑或用于环境科学而定;"ecological restoration"(生态恢复)不应包含"新建"与"创建";应放弃"生态环境建设"而保留"生态建设",后者应主要用于人工生态系统,并可英译为"ecological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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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态环境建设 生态环境 生态 环境 生态恢复 生态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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