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属社会公益类科研院所改革决策始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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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仲生.北京市属社会公益类科研院所改革决策始末[J].科技潮,2002(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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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仲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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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贯彻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2000年,市政府授权市科委牵头,对北京市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进行了分类改革。北京市科委研究确定了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的基本要求、改革的基本途径、扶持改革的措施、改革的组织实施和定位等。明确要求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的体制改革工作以主管部门(单位)为主操作实施,科研机构所属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于2002年6月底前,研究制订完本系统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报市科委,经有关部门批复后实施。本刊特配发一组文章,使读者对北京市公益类科研机构的改革进程、典型经验有更全面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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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北京市 市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 科研院所改革 改革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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