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科学时代科学家的社会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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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刁生富. 大科学时代科学家的社会责任[J]. 自然辩证法研究, 2001, 17(7): 5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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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刁生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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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佛山大学,科技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广东,佛山,5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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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们所处的时代是大科学时代,科学与社会复杂的互作,使价值中立的纯科学理想的基础已不复存在。这就要求科学家在从事科学活动时,应自觉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把握研究方向。使科学造福人类;参与科学决策,影响政府行为;普及科学知识,唤醒民众参与科学;加强与新闻界合作.引导社会舆论;弘扬科学精神,反对伪科学;重视科学教育,确保科学可持续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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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大科学 科学家 社会责任 |
文章编号: | 1000-8934(2001)07-0053-04 |
修稿时间: | 2001-03-12 |
The Scientist's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 Big Science Tim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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