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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体足迹造型与识别系统技术及在法庭诉讼中的证据作用
引用本文:王永栋,安会波,袁国平,李全斌,李建波,王清举.立体足迹造型与识别系统技术及在法庭诉讼中的证据作用[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5,11(1):30-31.
作者姓名:王永栋  安会波  袁国平  李全斌  李建波  王清举
作者单位:河南省周口市铁路公安分处,河南,周口,466000;河南省濮阳市公安局,河南,濮阳,457000;河南省浚县公安局,河南,浚县,456250;河南省安阳市公安局,河南,安阳,453000;河南省兰考县公安局,河南,兰考,475300;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河南,周口,466000
摘    要:传统的“经验型”足迹鉴定由痕迹技术人员手工操作、定性分析,主观性强。立体足迹造型与识别系统的处理过程和识别结果与足迹专家检验过程吻合,识别精度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与作案人足迹的相似性做出形、数、图、谱相结合的科学结论,经得起法庭质证的“检验”.从而发挥了足迹鉴定结论的证据作用。

关 键 词:立体足迹  识别  证据

The identification system of three-dimensional footprint model and its role as evidence in a court trial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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