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高校法律基础课的目标定位及实效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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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郝海旺,程吉生.试论高校法律基础课的目标定位及实效提高[J].景德镇高专学报,2005,20(1):1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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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郝海旺 程吉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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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江西景德镇,333000;江西师范大学,江西南昌,33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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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西省高等学校教改研究省级立项资助课题“法学课程案例教学方法的研究与实践”的研究成果,编号为:[2001]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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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高校法律基础课的教学目标应定位于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而非法律意识。要提高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实效,需瞄准教学目标处理好四组关系,并优化组合运用好三种教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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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校 法律基础课 目标定位 教学实效 教学目标 大学生 教学方法 法律素质 法律意识 优化组合 |
文章编号: | 1008-8458(2005)01-0018-02 |
The Aim and Effect of Basic Courses of Law at Colle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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