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保安处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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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喜莲,刘磊.论保安处分制度[J].青年科学,20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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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喜莲 刘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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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2008级刑法学研究生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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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保安处分制度是近代刑法改革的产物,是对传统刑罚制度的一大革新。作为刑罚制度的一个补充,保安处分与刑罚制度密切配合,为预防犯罪、保卫社会,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大都在刑法体系中规定了保安处分制度,并在预防犯罪保障人权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保安处分制度已在世界各国普遍发展,但在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却未被充分重视,当今,我国虽有了有关保安处分的零散规定和措施,但保安处分制度在我国并没有实现刑事立法化,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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