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行政与事业单位会计对固定资产核算的几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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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善明.改革行政与事业单位会计对固定资产核算的几点建议[J].中国西部科技,20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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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善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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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大田县吴山乡财政所 大田36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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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与事业单位会计作为我国两大会计体系之一,自1998年会计制度改革以来,我国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在这种形势下要求进一步改革固定资产核算办法,建议一:政府财政总预算会计应增设“一般预算支出”三级明细科目“固定资产”;建议二:行政、事业单位对基建固定资产核算,改为由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直接核算;建议三: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建议四:行政、单位会计应增设“待处理损益”会计科目,加强盘盈、盘亏固定资产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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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改革 固定资产核算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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