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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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保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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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合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合肥,23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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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安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完善我国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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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只适用于被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程序规定的较笼统,在司法实践中效果不佳。为了发挥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犯罪人顺利回归社会中应有的价值,将被判5年以上刑罚的犯罪记录和成年犯罪人犯罪记录纳入封存范围,犯罪记录封存该由法院或检察院依职权主动启动,设置封存适用前提条件和考察期,对犯罪记录采用封存而非消灭的保密模式,封存法律效力原则上应等同于犯罪行为未发生,封存状态在一定条件下应当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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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犯罪记录 封存 启动模式 封存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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