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患者产生自杀行为的危险因素及护理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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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青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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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省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甘肃兰州,7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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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探讨精神分裂症患者产生自杀行为的危险因素及护理对策。选取甘肃省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2013年6月到2015年6月收治的196例精神分裂症患者,将本组患者根据其有无自杀行为分为有自杀行为者,并纳入观察组(56例),无自杀行为者作为对照组140例,并观察分析精神分裂者患者产生自杀的原因和相关危险因素,针对得出的危险因素提出有效的护理对策。通过对精神分裂症患者产生自杀行为的危险因素分析,年龄≥40岁、性格内向、病程≥5年和家族史呈阳性均是精神分裂症患者产生自杀行为的危险因素,而单身与否、职业有无和住院次数则不是其产生自杀行为的危险因素。精神分裂症患者是自杀行为的高发群体,影响精神分裂症患者产生自杀行为危险因素较多,因此,临床应加强研究,以能够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护理,减少患者自杀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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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精神分裂症 自杀行为 危险因素 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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