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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不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
引用本文:高健,张立刚.浅论不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J].科技资讯,2008(22).
作者姓名:高健  张立刚
作者单位:1. 德州学院政法系,山东德州,253000
2. 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研究室,山东临朐,282800
摘    要:我国<物权法>的第106条明确规定了不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传统上所有权的善意取得仅适用于动产,由于在不动产条件下存在登记权利和真实权利的冲突,给交易活动带来不便,因此扩大传统所有权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有现实意义.

关 键 词:不动产  所有权  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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