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不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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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健,张立刚.浅论不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J].科技资讯,20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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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健 张立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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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德州学院政法系,山东德州,253000 2. 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研究室,山东临朐,28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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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物权法>的第106条明确规定了不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传统上所有权的善意取得仅适用于动产,由于在不动产条件下存在登记权利和真实权利的冲突,给交易活动带来不便,因此扩大传统所有权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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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动产 所有权 善意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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