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我国契约法应有的两大原则:契约自由和契约正义
引用本文:徐国平.论我国契约法应有的两大原则:契约自由和契约正义[J].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1999(1).
作者姓名:徐国平
作者单位: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
摘    要:在探讨我国契约法应进一步确立契约自由和契约正义两个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分别阐述了契约自由与权利本位、平等、利益的关系,契约正义与公平、诚实信用、情势变更的关系。

关 键 词:契约  契约自由  契约正义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