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目前,在我国高校涉及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教材中,对真理的阐述虽然总体上具有较强的合理性,但是在真理的内涵、真理绝对性的解释、有无终极真理、真理有无阶级性以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等诸多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通过对上述方面的反思、分析和论证,提出一些修改建议,初步得出供参考的修改结果:真理是主体对客体的各个方面的正确认识;真理的绝对性是指真理的确定性;既存在相对真理,也存在终极真理;真理在认识的过程中是没有阶级性,但在使用目的上有阶级性;实践是检验出真理的根本(权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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