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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原则
引用本文:冯雪芹.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原则[J].泰山学院学报,1995(2).
作者姓名:冯雪芹
摘    要: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始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 一、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社会主义必须建立在公有制的基础上,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响亮地宣布:“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马克思恩格斯反复论证生产的社会性质,决定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必然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一直把公有制作为未来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列宁把科学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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