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诊所式法学教育及其在我国的"本土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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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寿平.美国诊所式法学教育及其在我国的"本土化"[J].理工高教研究,2004,23(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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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寿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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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理工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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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诊所式法学教育是一种以学生为中心,着重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和职业责任的教学方法。诊所式法学教育的引进有助于改革我国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但是诊所式法学教育在我国必须通过“本土化”后才能真正得到普及、持久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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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美国 诊所式 法学教育 教育模式 法律职业技能 教学方法 中国 |
American clinic-type law education and its application in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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