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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被害人代理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其完善
引用本文:李元勇,李凤玉.论被害人代理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其完善[J].广西右江民族师专学报,2006,19(4):68-71.
作者姓名:李元勇  李凤玉
作者单位:广西右江民族师专经济政法系,广西百色533000
摘    要: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增加了被害人代理制度,这是一个进步,但它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完善这一制度成为必要,而只有完善才能实现设立这一制度的初衷。

关 键 词:被害人  代理制度  缺陷  完善  刑事诉讼法  中国  合法权利
文章编号:1008-8113(2006)04-0068-04
收稿时间:200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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