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被害人代理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其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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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元勇,李凤玉.论被害人代理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其完善[J].广西右江民族师专学报,2006,19(4):6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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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元勇 李凤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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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右江民族师专经济政法系,广西百色53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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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增加了被害人代理制度,这是一个进步,但它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完善这一制度成为必要,而只有完善才能实现设立这一制度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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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被害人 代理制度 缺陷 完善 刑事诉讼法 中国 合法权利 |
文章编号: | 1008-8113(2006)04-0068-04 |
收稿时间: | 2006-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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