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基础理论课教学实践化研究 ——以法理学教学为例以法理学教学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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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伟迪.法学专业基础理论课教学实践化研究 ——以法理学教学为例以法理学教学为例[J].科技信息,2009(22):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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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伟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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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怀化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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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基金项目:本文系怀化学院教改项目《法学专业基础理论课教学实践化研究》(2005029),湖南省教育厅教改项目《法学专业基础理论课案例教学研究》(2006150)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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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学教育中处于基础理论与法律操作两大板块脱节的困境,培养出的学生,虽不是理论的巨人,卸是行动的矮子。文章提出,法学专业基础理论课教学实践化是必由之路,通过对案例材料的选择、追问、讨论、辩论、模拟开庭等方式,建立教师的主导性与学生的主体性结合的长效机制,打通了理论与实务,学校教学与实习,教学内容与岗位能力,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关节,也有助于我国本科教育的重新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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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学 基础理论 实践 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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