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办案模式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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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元鹏,刘文峰.检察办案模式问题研究[J].当代地方科技,2015(6):4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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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元鹏 刘文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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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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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检察办案模式问题研究”的结项研究成果,课题编号:HB14FX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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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域外国家和地区检察办案模式之特点是保证检察官办案之独立性。而我国检察办案模式为"三级审批制",其根本问题在于检察权行政化属性。曾经的主诉检察官办案模式,但因没有处理好检察官办案独立性的制度保障,效果差强人意。建构全新的检察办案模式,应借鉴域外检察办案模式的经验,以科学定位检察权属性,突出检察官独立性为方向,合理处理不同检察主体之间的关系,提供相关制度保障,并适当、适时的拓展其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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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权 检察办案模式 独立性 司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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